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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对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实行分级准入机制,企业负责人需为执业药师
加入时间:2013-02-28 14:39:59  当前新闻点击率:2674

    医疗器械网讯  对药店零售企业或医疗器械公司的监管,除了对产品质量、购进渠道等严格监督外,对从业人员及企业负责人也应该具有严格要求。昨日记者从北京市药监管理会议上了解到,2013年北京市将要求新开办零售药店或企业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的准入制度。

  据介绍, 2013年北京市药监局将建立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级分类准入机制,进一步施行 新开办零售药店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的准入制度。同时,为解决包括农村地区等的执业药 师缺口问题,将研究调研医疗机构执业药师到药店多点执业机制,提升零售药店药学服务和管理水平。同时, 针对社会关注的儿童用药短缺及剂量不明等问题,北京市药监局今年将儿童用药的研制、生产、供应也列为工 作重点,通过储备市场急需、紧缺品种的药品、协调外省相关企业、协调科研单位或药厂等手段,保证北京儿 童用药供应,建立儿童用药保障机制,同时加快研发新品种,或进一步规范儿童用药剂量标准和规格,逐步解 决儿童用药需求。

     同时,北京市药监局12331投诉举报热线也将于3月份开通,届时可实现全天24小时接听群众对药品、医 疗器械等问题的投诉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