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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获重视,市民举报可获最高达30万奖励
加入时间:2013-02-18 15:29:07  当前新闻点击率:2500

   医疗器械网讯   为了鼓励广大市民百姓能够积极加入到医疗器械、食药品等监管举报工作中来,国家药监局始终在不断调整并落实奖励制度,为的就是能够使医械市场秩序越发规范,百姓用药用械安全有效。近日,记者从国家药监局了解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财政部出台相关新规定,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行为予以奖励,每起案件的奖励最高可能达到30万奖励。

   其中,《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对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来信、走访、网络、电话 等方式,举报属于其监管职责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违 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后,根据举报人的申请,将予以相应物质及精神奖励。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举报奖励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分为三个等级。根据 举报案件的货值金额、等级以及案件性质等因素综合评定,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按案件货值金额的4%至6%给 予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奖励。属于二级举报奖励的,按案件货值金额的2%至4%给 予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300元的,按300元奖励。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的,按案件货值金额的1%至2%给 予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100元的,按100元奖励。货值金额无法计算,但举报情况属实,可视情况给 予100至2000元的奖励。

  据介绍,每起案件的奖励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大案要案的举报,奖励数额可由省 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视具体情况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