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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黑名单制度已在我省试运行,运行状况良好
加入时间:2012-08-27 10:00:32  当前新闻点击率:4333

  普朗医疗器械网资讯: 近期,为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器械及药品的市场监管,国家药监局下达了《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这对生产不合法的医疗器械厂家可谓是当头一棒,据介绍此项规定将在10月份起正式运营,规定中指出以下几种行为应纳入药品安全“黑名单”: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被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未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生产医疗器械,或者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情节严重,或者其他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医疗器械造成严重后果的等等无法行为。一旦求证是真的,将在药监局的官方网站进行曝光,对于情节严重的医疗器械厂家,将在5年不得从事生产相关行业产品。

   据省药监局办公室有关人士介绍,我省已试行生产销售假劣药、假劣器械网上公示制度了,并通过官网定期公布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抽检情况,对于不合格产品,责令其限期整改,待整改合格后再将其加入“白名单”。不过国家局将建立“黑名单”的具体文件还没看到,比如“黑名单”是全国通报还是区域通报、被列入“黑名单”的人多久才能变“白”等,这些问题还没有具体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