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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前,县级医院实现医疗设备大升级
加入时间:2022-12-15 14:42:19  当前新闻点击率:835   标签:医院设备 

12月底前,县级医院实现医疗设备大升级。12月11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印发依托县域医共体提升农村地区新冠肺炎医疗保障能力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

12月底前,县级医院设备大升级相关方案

其中指出,为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医疗服务工作,保障高龄合并基础疾病等重症风险较高的感染者及时救治,在农村地区,以县域医共体为载体,提升县级医院重症救治能力,发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健康监测作用,降低重症率、病亡率,制定本方案。

要发挥县域医共体牵头的县级医院(包括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在农村地区医疗服务体系中的龙头作用,指导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做好对辖区内老年人合并基础疾病等特殊人员实施健康监测,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医疗服务体系。
据观察,此轮能力提升将在短期内激发大量医疗设备采购需求。

具体而言,根据《方案》,要提升县域新冠肺炎医疗救治能力。一是要加强县级医院重症和传染病医疗资源建设和准备。

县域医共体牵头的县级医院要在12月底实现以下目标:

做好重症医疗资源准备。县级医院是三级医院的,应当加快完成综合ICU监护单元建设和升级改造,确保用于感染新冠病毒的各类重症患者治疗的综合ICU床位数量不少于本院实际开放床位总数的4%,且各重症监护单元可随时使用。

同时,立即启动除综合ICU外其他专科重症监护床位扩容改造工作,参照综合ICU标准,对其供电、供氧系统进行改造,配备呼吸机、监护仪等满足综合重症救治需要的监护与治疗类医疗设备,确保需要时随时可投入重症患者医疗救治。

呼吸机

县级医院是二级医院的,应当独立设置重症医学科,按照综合ICU标准建设和改造重症监护单元,确保各重症监护单元随时可使用。工作组中的城市对口帮扶医院应当对县级医院重症监护单元建设和改造情况进行指导和验收。

此外,要加强缓冲病房建设。院内各专科在本病区相对独立区域设置缓冲病房,其中县级医院为三级医院的,可结合需要选择适当数量的缓冲病房配备必要的供氧和监护、治疗类医疗设备,升级改造成为重症患者救治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