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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发现三五美瞳等医疗器械 需举报
加入时间:2012-04-06 09:01:59  当前新闻点击率:4743

    “美瞳”销售大限已经过去几天了,那么目前南京的“美瞳”销售状况如何呢?“美瞳”销售市场是否规范?销售“美瞳”的商家都已经取得了相关医疗器械证书吗?针对这些疑问,昨天医疗器械网医疗器械网记者走访了南京部分眼镜店和小型商铺发现,很多商家仍在销售“美瞳”,而且没有取得任何的医疗器械资质证书。看来,南京市面上仍有商家忽悠消费者自称有资质证书或正在办理,还有的商家干脆偷着卖。

    自4月1日起,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又称“美瞳”)正式纳入角膜接触镜监管范畴,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监管,未取得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及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的商户不得经营。

   明目张胆卖“三无美瞳”

  昨天,医疗器械网记者暗访新街口一处小商品较集中的市场。这里销售“美瞳”的店铺非常多,所有美瞳几乎都摆放在了专柜最显眼的位置。

  在其中一家美瞳销售店,店员向医疗器械网记者推荐了两款“自然色”美瞳,“120元一副,这两款卖得很好,最便宜也要90元”。当医疗器械网记者提出药监局相关规定时,该工作人员称:“你买着绝对放心,有任何问题,你回来找我。”医疗器械网记者走进多家销售美瞳的小店,都没有医疗器械经营资质证书。

  对于销售资质问题,商家要么说证书放在家里了,要么说正在办理,还有的商家直接拿工商等相关证书应付。此外,医疗器械网记者发现,有部分正规眼镜店,在销售美瞳的时候,同样拿不出可以经营销售美瞳的相关证书。

  以卖服装作掩护偷着卖

  不少经营服装鞋帽箱包的网店也在偷着卖美瞳。昨天,医疗器械网记者在淘宝网随机选择一服装网店销售人员的QQ。该经营者答复有美瞳销售,并按要求推荐相关产品并报价。该经营者强调:“听同行说,最近药监部门查的紧,所以现在只能偷着卖。”对于自己经营的产品是否合格,该经营者称:“买什么样的产品这完全看消费者自己的态度了。”

  药监部门已开始专项整治

  发现无证售卖美瞳可举报

  昨天,医疗器械网记者从南京市药监局获悉,4月份之前,各辖区药监部门已经开始着手摸查、告知美瞳经营者,商家未领取《医疗设备经营企业许可证》销售美瞳,或销售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美瞳产品的,都将被列入重点整治范围。

  南京市药监局相关工作人员强调: “进入4月份,药监部门已正式启动为期半年的美瞳市场专项整治。对于一些合格的商家,通常都会根据相关规定,把《医疗设备经营企业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摆放在消费者可以看得见的位置, 而市场上一些如面积10平方米左右的小店铺,有的商家为了达到销售的目的,蒙骗消费者冒充证件俱全,像这样的经营者肯定不符合领取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条件,也就是不具备销售美瞳的资质,消费者在购买时要留意或者及时与药监部门联系。此外,由于“美瞳”市场较大,大多商户不是专门出售‘美瞳’,而是在卖衣服、鞋帽的同时兼卖‘美瞳’,因此查处起来十分不便。所以消费者在一些辖区内发现某些小店存在违规出售“美瞳”、以及偷卖美瞳等现象,可与辖区药监部门取得联系。”